| 关于公布2007年秋季中小学收费标准的通知 |
|
作者:校务办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7-8-28 17:14:05  |
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平湖市物价局 平湖市财政局 平湖市教育局 平发改价〔2007〕201号 关于公布2007年秋季中小学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中小学: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、物价局、财政厅转发《教育部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财政部关于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“一费制”收费办法的意见》(浙教计[2004]139号),嘉兴市教育局、物价局、财政局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、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通知》(嘉教计[2007]167号),嘉兴市发展计划委员会、物价局、财政局、教育局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嘉计物[2003]207号),嘉兴市教育局《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收取借读费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嘉教计[2005]196号),平湖市人民政府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《关于平湖市义务教育免除杂费实施意见的通知》(平政办发[2006]85号),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、物价局、财政局、教育局《关于调整平湖中学实验学校(初中部)收费标准的批复》(平发改价[2007]117号)、《关于平湖中学实验学校等收费标准的批复》(平发计价[2004]145号)、《关于平湖市叔同实验小学收费标准的批复》(平发计价[2004]131号)等文件精神,现将我市2007年秋季中小学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公布如下: 一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 (一)学费标准 1、平湖中学 (1)学费:1250元/生.学期 (2)“三限生”择校费 (不再缴纳学费): 分数线以下1--5分,一次性收取择校费18000元; 分数线以下6--10分,一次性收取择校费23000元; 分数线以下11--30分,一次性收取择校费28000元。 2、当湖高级中学(国有民办) (1)学费:1250元/生.学期 (2)“三限生”择校费(不再缴纳学费): 分数线以下1--5分,一次性收取择校费13000元; 分数线以下6--10分,一次性收取择校费18000元; 分数线以下11--30分,一次性收取择校费23000元。 3、平湖中学实验学校高中部(民办) 学费:3000元/生.学期 4、新华爱心高级中学(合作办学) (1)普通班学费:2000元/生.学期 (2)普通班学费:2500元/生.学期(艺术特长) 5、职业中专 学费:1500元/生.学期 6、外语经贸职业实验中学 学费:1600元/生.学期 (二)代管费标准(执行“多还少不补”原则) 1、普通高中 (1)高一年级:590元/生.学期(已课改) (2)高二年级:600元/生.学期(已课改) (3)高三年级:520元/生.学期(未课改) 2、职业高中 (1)高一年级:理工科类610元/生.学期(已课改) 非理工科类590元/生.学期(已课改) (2)高二年级:理工科类620元/生.学期(已课改) 非理工科类600元/生.学期(已课改) (3)高三年级:理工科类540元/生.学期(已课改) 非理工科类520元/生.学期(已课改) 二、义务教育阶段(公办学校) (一) “一费制”(含课本费和作业本费) 1、初中 (1)初一年级245元/生.学期(课本费230元/生.学期,作业本费15元/生.学期) (2)初二年级245元/生.学期(课本费230元/生.学期,作业本费15元/生.学期) (3)初三年级225元/生.学期(课本费210元/生.学期,作业本费15元/生.学期) 2、小学 (1)一年级90元/生.学期(课本费80元/生.学期,作业本费10元/生.学期) (2)二年级100元/生.学期(课本费90元/生.学期,作业本费10元/生.学期) (3)三年级140元/生.学期(课本费130元/生.学期,作业本费10元/生.学期) (4)四年级140元/生.学期(课本费130元/生.学期,作业本费10元/生.学期) (5)五年级150元/生.学期(课本费140元/生.学期,作业本费10元/生.学期) (6)六年级140元/生.学期(课本费130元/生.学期,作业本费10元/生.学期) 3、借读费 (1)城镇小学:[实验小学、平师附小、百花小学、艺术小学、东湖小学、白马小学、当湖中心小学(含通界小学)、行知小学、钟埭中心小学(含段墅小学)、新埭中心小学(含向阳河小学、长福寺小学)、广陈中心小学(含前港小学)、新仓中心小学(含新庙小学)、全塘中心小学、黄姑中心小学(含周圩小学)、林埭中心小学(含徐埭小学)]: 每生每学期200元 (2)初中: 每生每学期470元 按嘉教计[2005]196号,享受“第一年借读的按规定标准收取借读费,第二年借读的借读费减半,第三年借读的免收借读费”的学生,必须是独生子女或其父母已在现居住地购买住房,以国家颁发的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或《房屋产权证》为准,并出示《户口薄》,证明父(母)子(女)关系。 三、义务教育阶段(民办学校) (一)学费标准 1、平湖中学实验学校初中部 (1)初一年级学费:5000元/生.学期 (2)初二—初三年级学费:4000元/生.学期(扣除杂费后收取标准为3870元/生.学期) 2、叔同实验小学(民办) 学费:4500元/生.学期(扣除杂费后收取标准为4400元/生.学期) (二)课本作业本费 参照公办学校标准执行。 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 平 湖 市 物 价 局 平 湖 市 财 政 局 平 湖 市 教 育 局 二○○七年八月十三日 主题词:中小学 收费标准 通知 抄送:市委办、市人大办、市府办、市政协办、市人大教科文卫工委、市政协科教委、市监察局、市纠风办、市信访局、市物检所、市文件查阅中心(档案局)、新居民事务管理局,各镇政府、街道办事处 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07年8月14日印发 |
| 文章录入:王平中 责任编辑:王平中 |
|
上一篇文章: 乍浦镇天妃小学教师疗休养业务招标信息公告
下一篇文章: 嘉兴港区2008年管理工作先进学校、表扬学校公示 |
| 【字体:小 大】【发表评论】【加入收藏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】 |